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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郵稅是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口稅的簡稱,是海關對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征收的進口稅。由於其中包含了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和消費稅,故也為對個人非貿易性入境物品征收的進口關稅和進口工商稅收的總稱。課稅對象包括入境旅客、運輸工具,服務人員攜帶的應稅行李物品、個人郵遞物品、饋贈物品以及以其他方式入境的個人物品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進境物品的關稅以及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合並為進口稅,由海關依法征收。”行郵稅的征管工作是海關征稅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海關貫徹國家稅收政策的一個重要方面。通過征收行郵稅,對一些國內外差價較大的重點商品根據不同的監管對象予以必要和適當的調控,既能有效地發揮關稅的杠桿作用,又能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為國家建設累計資金。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