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
洪武元年八月,改為北平府,十月隸屬於山東行省。洪武二年,改屬北平。次年,建立燕王府。永樂元年正月,升為北京,改為順天府。順天府由於是首都的最高地方行政機關,所以府尹的職位特別顯赫,品級為正三品,高出一般的知府二至三級,由尚書、侍郎級大臣兼管。正三品衙門用銅印,惟順天府用銀印,位同封疆大吏的總督、巡撫。順天府所領二十四縣雖然在直隸總督轄區內,但府尹和總督不存在隸屬關系。但北京城垣之外的地區由直隸總督衙門和順天府衙門“雙重領導”,大的舉措要會衙辦理。北京城垣之內,直隸總督無權過問。順天府誌共十六冊,記述了清代以北京為中心的順天府(包括五州十九縣)的各個方面。有京師、地理、河渠、食貨、經政、故事、官師、人物、藝文、金石等十誌。計一百三十卷,三百五十萬字。除了歷史典籍外,本書對於當時的公文、訪冊也留心訪求,所以書中有大量鹹豐、同治、光緒年間的文獻資料,這些資料具有珍貴的史料價值。每篇文章、每段話均註明出自何書,列出異同,並在按語註解分析鑒別。本書的重要特色是提供了較系統完備的資料。全書體例經精心策劃,內容經仔細選取,資料經多方核實,是一部比較有價值的地方誌。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