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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2019年2月12日電 江西省會南昌近日出臺《南昌市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若幹措施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惠臺40條”),從經濟交流合作、社會文化交流合作、臺灣同胞在南昌學習實習創業就業、臺灣同胞在南昌居住生活四個方面細化,以促進兩岸合作交流。 南昌“惠臺40條”涵蓋經濟合作交流20條、文化合作交流4條、創新創業7條、居住生活9條。其中,加強駐昌金融機構與臺資企業合作,提供融資服務;支持臺灣青年來昌創新創業就業,提供實習、就業崗位,按規定提供初期創業基金等;對臺籍人才享受南昌市相應人才政策、臺胞子女在昌中考錄取加分投檔政策,指定醫院為臺胞定點醫療機構等,均針對臺胞臺商關註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給予回應,切實解決在昌臺企臺胞的現實期盼。 南昌市提出,降低臺資企業物流成本,對年出口額500萬美元及以上的自營出口臺資工業企業,給予50%以內、不超過100萬元的外銷境內路段運費補貼。為擴大昌臺兩地民間交流,南昌市財政局專列了昌臺民間交流項目經費100萬元。 據統計,南昌市累計註冊臺資企業637家,日漸成為臺胞在大陸投資發展、創業興業的聚集地之一。南昌市臺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確保每項措施真正落地見效,讓臺胞臺商及時享受到政策帶來的實惠。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